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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技术需求榜单发布暨揭榜征集通知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617天前 | 1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津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不断增强重点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引领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津南区科技局、海教园管委会科创部组织技术需求征集与论证,形成了2022年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技术需求榜单,现面向社会发布并征集揭榜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榜单方向

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聚焦企业重点技术瓶颈和关键领域难题,项目榜单主要集中在智能制造、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等技术领域,本次发布技术需求20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单位和技术总师

1.揭榜单位。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无资质称号、注册时间、注册资本等限制要求。鼓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揭榜,多家单位或机构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或机构提交申请书。需求提出单位或关联主体不得对自己提出的需求进行揭榜。

2.技术总师。揭榜单位应明确1名项目技术总师,可充分授权技术总师自主选聘攻关团队、自主决定攻关路线。技术总师须是牵头揭榜单位的正式职工,不限职称、学历、年龄,应对项目攻关起到统筹领导作用。

(二)项目资助资金

各揭榜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按照榜单金额合理分配预算资金,申请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限项查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更好保障揭榜企业和团队集中精力开展攻关,将对所有揭榜项目进行查重。

1.内容重复性审查。同一攻关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我区其他各类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技术总师限项查重。截至揭榜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技术总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我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有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1.不符合榜单要求的项目。

2.作为技术总师,同时揭榜2项及以上的项目。

3.经审计,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揭榜的项目。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2.牵头揭榜单位是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或者“瞪羚”企业。

3.牵头揭榜单位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

三、揭榜方案申报流程

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平台(https://www.tjkjcg.com/)、津南政务网(/)、海教园管委会公众号、津南区科技局公众号查看通知,填写《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书材料左侧胶印装订(含封面、封底在内统一编写页码),书脊为所申请的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标注正本,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提交揭榜方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17时。

3.报送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39号202室。

4.联系人:岳彦霏 15692232635、胡达 15822462572。

5.提交截止后,区科技局、海教园管委会科创部择期组织揭榜单位与需求单位集中对接。期间,允许揭榜单位修订一次并形成最终揭榜申请书。

四、后续立项流程

1.定帅。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揭榜单位需要答辩),确有需要可组织开展现场评估。依据专家评审结果,会商相关单位意见,需求提出单位、揭榜单位、区科技局、海教园管委会科创部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确定“揭榜挂帅”单位。

2.立状。对专家建议支持的“揭榜挂帅”项目,且需求方符合注册经营支持条件的,经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项目公示、区政府批准等程序后,予以立项并组织签订“军令状”。揭榜单位按照“军令状”限时开展攻关。

五、支持措施

1.获得“揭榜挂帅”项目立项的,津南区内注册并实际经营的需求提出单位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对专家建议支持的津南区外需求提出单位的“揭榜挂帅”项目,在签订四方协议后6个月内在津南区注册并实际经营、有转化成效的,可申请享受该政策资金支持。

2.“揭榜挂帅”项目形成科技型企业的,可优先在海河教育园区落地转化,享受园区人才补贴、贡献奖励、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六、重要要求及提示

1.简化申报预算编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天津市财政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本市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财教〔2022〕22号)文件精神,简化“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阶段经费预算编制,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2.实行“里程碑”关键节点管理。全面精简“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根据“里程碑”关键指标绩效评价情况拨付财政资金。

3.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揭榜单位、科研攻关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申报承诺书,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4.压实“揭榜挂帅”单位主体责任。牵头揭榜单位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购买、委托代写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成功揭榜后,单位要落实法人监管和科研诚信责任,制定规范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及日常监督检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攻关期间,项目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不予修改调整,技术总师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5.区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科技局名义向有关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揭榜前请与区科技局联系。

七、联系方式

1.海教园管委会科创部

联系人:岳彦霏、胡达

联系电话:28626136、15822462572、15692232635

2.津南区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万健、袁津

联系电话:28515477、18920557553、18622015187

 

附件1.《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 2022年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技术需求榜单

附件3.《津南区“揭榜挂帅”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津南区科学技术局 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科创部)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