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速服务“体系化”布局
8.推动成果中试熟化。建立周期短、效益好的制造业创新成果服务体系,加强成果中试熟化能力建设,为中小企业输送更多高成熟度成果。支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材料重点平台等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建试验检测环境,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前期成果试验验证、中期中试熟化、后期批量化生产检测认证等全流程服务。制定并运用技术成熟度、制造成熟度等评价标准,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与成效。
9.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服务,优化企业技术路径选择与知识产权布局,加强高价值专利储备。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专利优先审查,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专利“一对多”许可,加速向中小企业许可专利技术的进程。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加强“制造业知识产权大课堂”培训,鼓励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中小企业竞争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共同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工作。
10.加速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更多中小企业由成果需求方变为成果产出方。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依托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链图谱,支持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使其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项冠军”,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前沿领域和未来产业布局,抢占发展先机。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政府部门、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及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建立动态跟踪管理和定期评估机制,监测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的成效。
(二)强化产融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获取、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融资需求。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扩大优质中小企业直接投资规模,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分层分类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和上市规范培育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赴新三板、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各项产业、金融配套政策,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