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规模持续攀升,2019年统计数据显示:全社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2.2万亿元,全年登记科技成果68562项,专利申请授权259万项。但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产学研结合急于产出成果,缺乏顶层设计。目前产学研结合大多跳过成果转化研究直接进入产品开发阶段,然而被跳过去的成果转化研究恰恰是自主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此外,政府部门在规划、设计科研项目和实验上存在一定的缺位,对于技术创新目标和战略重点的市场导向把握不够,缺乏对项目的跟踪和反馈。
二是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弱,技术转移从业者缺乏社会认同感。依托高校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大多还停留在被动接单和向社会推介信息的阶段。高校院所的技术转移中心工作人员少,专业性、主动性与国外高校的技术经理相比有很大差距。技术经理人尚未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职业评价通道不畅通,平均薪资待遇不高。
三是技术转移市场信任成本高,维权难度大。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企业畏惧投资的高风险性,高校和科研院所害怕知识产权得不到应有保护,技术转移机构担心供需双方会绕开己方自行对接以规避中介费用。此外,维权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也是导致技术转移市场缺乏信任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是高校职称评定体系引导性不强,具备高转化价值的专利比例不高。目前大多数高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关注不够,参与技术转移的热情不高。高校对专利质量的重视程度偏低,据统计,一半左右的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利活动支出在研发经费支出中所占比例不到5%。
为此,建议:
1.完善技术服务从业职业资格体系和职业标准。借鉴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从业和评价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技术经理师的职业评价体系,确立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和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功能。重视技术经理师培训和评价的实用性,培训和资格考试内容不仅应包括技术转移业务上的知识,还要包括对理工科的掌握程度、对产业和市场的敏感性、金融和法律知识的考查等。
2.不断提升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编制限制,遴选一批懂技术、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进入技术许可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强化技术转移周期全过程的服务和支持,尤其是中试熟化阶段的供需双方对接和融投资服务,而非只是被动接单和向社会推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