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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实施六大行动,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一)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提出科技创新国际化工作,需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北京教育、科技、人才优势,坚持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并重,以扩大高水平开放为重心,推动北京科技创新国际化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2.基本原则。提出开展科技创新国际化工作,需坚持的工作原则,即“创新引领,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双向促进,推动构建协调包容、合作共赢、共同繁荣的全球发展格局”“市场主导,提升创新主体国际化发展水平”“深化改革,构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
3.发展目标。提出到2027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化水平达到全球一流水平,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持续完善,人才、技术、资本要素流动活跃度世界领先。政府间、园区间国际科技合作机制不断丰富,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活力持续增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达15家,推动开展国际联合研发项目100项,在京外资研发中心达300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专利申请量达到1.2万件,进入科睿唯安Q1区科技期刊达120本,中关村论坛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显著增强,科技活动矩阵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为全球科技合作注入新活力。
(二)第二部分 实施六大行动,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围绕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这一主线,共提出“六大提升行动”“20项重大任务”“68项重点举措”,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网络、载体、平台、合作、生态、活动6大维度,推动全面提升北京开放创新水平。
1.实施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拓展行动
一是持续丰富完善国际科创交流合作体系。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外交工作,构建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拓宽民间科技交流交往渠道。二是建设“一带一路”创新合作网络重要枢纽。实施新时代“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在带路沿线地区布局创新平台载体,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新型基础设施。三是加快国际科技组织与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在京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标准组织,鼓励科技人才在国际科技组织机构兼职、任职,支持外国高校院所来京设立科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