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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一)“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琼科〔2021〕110号)和《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榜单申报“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
(三)“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受承担的省级科技专项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在申报其他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时,所申报的揭榜挂帅项目不计入限项数量。
(四)揭榜方(含合作单位)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关联单位。
(五)资助方式
1.企业作为发榜方的项目,资助方式按照《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执行。
2.省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市县政府、重点园区作为发榜方的“揭榜挂帅”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
(1)对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事业单位牵头揭榜的项目,实行前补助资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省级财政资金一次性拨付项目牵头单位。
(2)对于企业单位牵头揭榜的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按照不超过财政资助总经费的50%,拨付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根据项目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3)项目牵头单位按照项目研究进度,根据项目负责人意见,及时将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不得再向外转拨资金。
3.企业、市县政府、重点园区等补助资金拨付按照发榜方、揭榜方技术合同约定的拨付方式执行。
四、联系方式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89015;
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方向:65323068;
现代农业方向:65342626;
社会发展方向:66290357。
附件:
1-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doc
2-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 实施方案.pdf
3-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pdf
4-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5.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板.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海南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探索、积累揭榜挂帅制度实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凝练形成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现将榜单任务及有关要求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