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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除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外,原则上企业2021年度实现盈利。(二)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相关要求。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3.新药类项目原则上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启动III期临床;医疗器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检验,需经临床试验的已启动研究。4.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现有产能扩大或技术改造的项目。三、组织方式及要求2023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具体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支持。无偿拨款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所发生利息的补助。本专项资金结合年度计划财政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项目,单个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1/3。除C类项目、省市联动项目外,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支持,但不作硬性要求。(一)地方组织方式及推荐要求1.申报项目实行属地化原则。设区市科技局作为本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行文推荐报送。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市(含上述各地的省级以上高新区)的项目,均由当地科技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并行文推荐报送。2.A类项目采取揭榜挂帅的项目组织方式,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指南确定的重大项目任务目标导向,充分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龙头骨干企业有针对性地揭榜,鼓励研发企业、高校院所、应用单位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其中,指南代码1002项目实施“赛马制”,根据专家意见支持不同团队围绕同一个目标,采取不同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里程碑”考核,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指南代码1003、3102项目由省市联合发榜,按照省市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地方财政须按1:1的比例进行联合资助,并探索实施“项目监理人”制度。A类项目实行不限项申报,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
三、组织方式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