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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战略性产品的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集中优势资源和科研精锐力量推动技术攻关。鼓励园区探索市场化和政府投入协同联动的技术攻关体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引导园区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科技计划等重大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实现产品化、产业化。(二)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1.集聚多层次创新人才支持国家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园区依托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园区设立面向青年科技人才的专项计划,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国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等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园区设立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推动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2.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支持国家高新区建立完善各类人才支持培养政策,构建精准化人才培育体系。鼓励区内高等院校主动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行业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增设前沿和紧缺学科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园区建设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平台,引导骨干企业等与高等学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深度参与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培养国际化人才和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等。鼓励园区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旋转门”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人才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健康有序流动。3.创新人才发展机制鼓励国家高新区探索市场评价人才机制,制定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与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指标,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引进人才和评定职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面向园区“高精尖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程序。支持在区内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探索建立外国在华留学生校外实习和勤工助学制度。4.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支持国家高新区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综合保障与公共服务,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园区建设多种市场机制的人才公寓,采用“租、售、补”并举方式,着力解决创新人才住房问题。鼓励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有资源,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鼓励园区发展市场化人才服务机构,为人才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园区强化福利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建设国际学校、三甲医院等一流配套设施,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优美的人才生活环境。
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战略性产品的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集中优势资源和科研精锐力量推动技术攻关。鼓励园区探索市场化和政府投入协同联动的技术攻关体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引导园区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国家科技计划等重大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实现产品化、产业化。
(二)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1.集聚多层次创新人才
支持国家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园区依托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园区设立面向青年科技人才的专项计划,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国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等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园区设立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等,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推动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
2.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
支持国家高新区建立完善各类人才支持培养政策,构建精准化人才培育体系。鼓励区内高等院校主动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强行业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增设前沿和紧缺学科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园区建设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平台,引导骨干企业等与高等学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深度参与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培养国际化人才和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等。鼓励园区探索完善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旋转门”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人才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促进人才健康有序流动。
3.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鼓励国家高新区探索市场评价人才机制,制定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与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指标,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引进人才和评定职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面向园区“高精尖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程序。支持在区内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探索建立外国在华留学生校外实习和勤工助学制度。
4.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支持国家高新区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综合保障与公共服务,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园区建设多种市场机制的人才公寓,采用“租、售、补”并举方式,着力解决创新人才住房问题。鼓励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利用自有资源,做好人才安居保障工作。鼓励园区发展市场化人才服务机构,为人才提供多样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园区强化福利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建设国际学校、三甲医院等一流配套设施,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优美的人才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