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资金,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区科委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支持措施
第三条 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按照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对培育库中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规升强”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在通州区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围绕通州区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引领创新的重要科技力量。对处于建设期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如有特别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六)支持各类研发机构申报市级、国家级资质认定。对首次获得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设计创新中心、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研发机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第四条 加强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
(一)聚焦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等通州区重点产业领域,对企业独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采取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给予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