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2022年10月27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表的《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以下简称“DSA”)生效。DSA适用于所有将消费者与商品、服务或内容连接起来的数字服务,为在线平台设定了减少网络危害、应对在线风险的全新义务,为用户的在线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并将数字平台置于新的透明度和问责框架之下。欧盟委员会强调,其设定了在线中介机构监管方法的国际基准,使DSA成为全球首个监管“工具箱”。
DSA遵循比例原则,旨在促进小型平台、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扩大规模。根据欧盟的价值观,DSA对用户、平台和公共当局的责任进行了重新平衡,将公民置于中心位置。规则将:
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及其在线基本权利
为在线平台建立强大的透明度机制和明确的问责框架
在单一市场内促进创新、经济增长,提高竞争力
具体而言:
适用于哪些供应商?
DSA的规则涵盖了数百万欧洲人每天使用的在线服务,使不同在线参与者的义务与其在在线生态系统中的角色定位、规模和影响力相匹配。适用DSA的供应商包括:
中介服务商(Intermediary services):提供网络基础设施,例如互联网接入提供商、域名注册商;
托管服务商(Hosting services):例如云和网络托管服务;
在线平台(Online platforms):将卖家和消费者聚集在一起,例如在线市场、应用程序商店、协作经济平台和社交媒体平台;
超大型在线平台(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在传播非法内容和社会危害方面构成了特殊的风险。DSA预计将针对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的平台引入特殊制度。对于此类超大型在线平台(简称“VLOP”)或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简称“VLOSE”),进一步的义务包括对平台服务的在线危害进行年度风险评估、采取适当的风险缓解措施,并对其服务和缓解措施进行独立审计。
另外,所有在单一市场提供服务的在线中介机构,无论其在欧盟境内还是境外,都必须遵守DSA。其中微型和小型公司将承担与其能力和规模相称的义务,同时确保其遵守问责机制;即使微型和小型企业规模大幅增长,它们也将在过渡的12个月期间内有针对性地免于承担一系列义务。
上述主体所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DSA显著改进了删除非法内容和有效保护用户在线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的机制。它还建立了对在线平台更强有力的公共监督,并对超大型在线平台进行特别规制。
具体而言,新义务将:
打击网络非法商品、服务或内容,例如用户标记此类内容的机制,以及平台与“可信标记者”合作的机制。
为在线市场中的商业用户设置可追溯性义务,用以识别非法商品的卖家;或由在线市场作出合理努力,随机检查产品或服务是否已在任何官方数据库中被识别为非法。
为用户提供有效的保障,包括挑战平台内容审核决定的可能性。
禁止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特定类型的定向广告,在面向儿童或使用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如种族、政治观点、性取向)时尤其如此。
在线平台在各种问题上的透明度措施,包括用于推荐的算法。
超大型在线平台和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有义务采取基于风险的行动和对其风险管理系统进行独立审计,从而杜绝其滥用系统。
研究人员可以访问最大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的关键数据,以了解在线风险如何演变。
解决网络空间复杂性的监管结构:欧盟国家将在欧洲数字服务委员会(European Board for Digital Services)的支持下发挥主要作用,负责超大型在线平台的监督和执法。
在DSA生效(2022年11月16日)后,在线平台将有三个月的时间(截至2023年2月17日)用于报告其网站的活跃终端用户数量(the number of active end users)。根据用户数量,欧盟委员会将评估平台是否应该被指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或超大型在线搜索引擎。在做出指定决定后,有关实体将有四个月的时间遵守DSA规定的义务,包括进行第一次年度风险评估工作并向欧盟委员会汇报。
最后,欧盟委员会明确指出,欧盟成员国将需要在2024年2月17日前,即DSA开始适用的日期之前,将权力赋予其数字服务协调员(digital services coordinators),届时DSA也将完全适用于其范围内的所有实体。
*来源:欧盟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