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ceo@lianyun.wang
(三)坚持巩固优势、错位发展。围绕加强区域产业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目标,鼓励探索区域间产业合作的新路径、新方式。通过政策引导优化产业布局,依据各地产业发展资源禀赋,支持各地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形成各区域产业发展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
(四)坚持生态优先、安全发展。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思路,在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基础上,承接发展优势主导产业。
(五)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既要立足国内市场和产业需求,推动国内产业转移合作,又要高水平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培育新形势下我国产业竞争新优势,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三、如何把握制造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方向?
《意见》充分尊重企业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加强政府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策引导,提出制造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方向、重点产业。
(一)从产业维度,结合不同行业的特性和发展阶段,聚焦增强产业链根植性和完整性。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高载能行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分别向满足其发展条件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
(二)从区域维度,引导各地统筹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差异化承接产业转移。一是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提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重点承接方向。二是重视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产业发展,挖掘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鼓励承接发展特色产业。三是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进行更高质量地转移承接。
同时,《意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突出产业转移合作的开放性,在健全外资服务体系、提升外资利用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合作方向。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意见》明确提出制造业“转什么”“谁承接”“如何承接”,提出转移的重点方向、重点产业和保障措施,具有4方面特点:
(一)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意见》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有序转移。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研究支持地方设立产业转移基金。
(二)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要求。《意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将统筹资源环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内容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中突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具体要求。提出要严格实施产能置换办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