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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放宽服务领域准入,扩大优质经营主体,深化监管改革,健全适应业态融合的跨部门跨行业审批监管模式。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拓展“制造+服务”海外经营网络。创新服务业融资和用地模式,完善普惠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政策,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建服务设施。加快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加强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优化布局结构,促进集成融合,提升安全韧性和运营可持续性。
第一节 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推进补网强链提质,加强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全面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效益。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高质量建设沿海沿边沿江、出疆入藏、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骨干通道,基本建成“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和国家高速公路网,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提质升级,基本建成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强化薄弱地区覆盖和通达保障,推动普速铁路、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加强西部地区铁路和支线机场建设,完善边境地区路网布局。建设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强集疏运网络建设和场站衔接,完善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推动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国际航空货运健康有序发展。统筹功能提升和绿色安全智能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养护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实施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和收费公路政策优化。
第二节 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
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强分布式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积极推进光热发电和地热能利用。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和跨区域通道布局,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城乡配电网,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油气“全国一张网”运行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