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53 2100 2012

Email:ceo@lianyun.wang

Beijing Four Sentences of Heng Q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横渠四句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 ​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8天前 | 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前端赋能以及科技、生产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修订)》(合政办〔2025〕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概念验证中心,是指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验证,对早期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和市场化、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应用研究成果价值的新型载体。


本办法所称的中试基地是指具备固定场地、技术设备条件、中试服务能力,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对科技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工程化、工艺化等提供中试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


第三条概念验证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科技成果遴选识别、技术可行性评估、商业化价值分析等。

中试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中试项目遴选开发、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产品性能检测、仪器开放共享、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第四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双创孵化载体、产业链重点企业等,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提供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


第五条合肥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统筹协调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备案管理、择优支持”的原则实施管理服务和资助激励。


第二章 备案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申报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须具备以下共性基础条件:

1.依托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应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2.具有围绕合肥市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需求,面向社会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成果转化开放共享服务的意愿;

3.对外发布服务清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必要的行业备案资质等;

4.依托单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七条概念验证中心在具备第六条规定的基础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高校院所型:依托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固定的概念验证专用场地,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拥有验证分析、检验检测等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企业主体型:依托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具有整合科研人才、成果、设备、资本和市场要素的能力,场地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拥有验证分析、检验检测等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的概念验证专项资金或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