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政府间合作项目(中西卡计划)
依据《中西关于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中西卡计划资助条件,设 6 个方向:可持续城市、生产制造(含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技术、清洁技术、现代农业、先进材料。硬条款在申报方式上——双方必须同时申报,单方申报无效;西方团队中至少包含一家企业。
作为支持双多边中小企业合作的国际技术转移枢纽,横渠四句帮助中国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战略目标。
为中国企业与科研机构引入境外优质技术、团队与研发能力,完成从技术识别、尽调评价到落地产业化的完整链路。
为中国的技术、产品与标准寻找海外市场与场景,以「一带一路」与 RCEP 为重点区域完成本地化落地与产业化培育。
根据技术属性、市场阶段与客户诉求,我们会从下列工具中选择组合,而不是把所有项目都塞进同一种合同模板。
以上为公开报道中的国家层面宏观统计(来源:科技部、商务部等公开发布信息),仅用于说明业务所处的国际科技合作环境,非公司自身经营指标,具体数值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是国家依据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协定实施的合作计划:由政府主导推进,以联合研发、人员交流、设施共享等方式,支持健康、环境、人工智能、可再生能源等共同议题。落到执行层,它被拆成一条条可申报的指南方向。2026 年度,科技部于 2025 年底与 2026 年中分两批发布「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联合研发项目指南,合计 26 个方向、约 386 个拟支持项目、9.04 亿元国拨经费。下面六个案例,按合作形式各取一例。
依据《中西关于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与中西卡计划资助条件,设 6 个方向:可持续城市、生产制造(含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技术、清洁技术、现代农业、先进材料。硬条款在申报方式上——双方必须同时申报,单方申报无效;西方团队中至少包含一家企业。
依据《中国—新西兰科技合作五年路线图安排 2023—2027》,方向收得很窄:健康与生物医学,以及环境科学中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低排放智能高效水产养殖。考核写得极具体——执行期内中外合著论文不少于 2 篇、互访累计不少于 15 人次、50 人以上国际学术交流不少于 2 次。
联合实验室是「存量合作」的加固机制:仅面向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已建立的实验室,申报须附双方依托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覆盖英、法、意、西、葡、希、比(瓦隆—布鲁塞尔)、挪、荷、爱、塞 11 国,13 个领域从环境、健康、农业到航空航天、海洋与智慧城市。命名固定为「中(欧)+ 国别简称 + 领域 + 联合实验室」。
旗舰项目的判据不是论文而是产业化:9 个方向(重型机械与交通运输装备智能化、高性能新材料、先进激光器与激光制造、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工厂、智慧农业与食品、生物制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与系统集成、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先进航天器设计与应用),要求在双方矿区、工厂、农场建示范线,目标是设立合资企业或产业技术中心。
两条协议各自立项:下一代电池技术(材料宏量制备、单体设计、生产设备与加工技术)与循环化学与材料(循环塑料、生物基材料、碳捕集与利用)。门槛写在技术成熟度上——申报项目须处于 TRL 4—7,荷方由企业牵头,中方团队须有企业参与,单个机构申请不超过总预算 70%。
人员交流是最轻的一条通道,也是前置通道:资助 1 名中国科研人员赴法交流 6—8 周,领域限气候变化与碳中和、环境与生物多样性、老龄化、理论化学,每人 8 万元、共 18 个名额。它不要求共同产出,先建立的是关系——联合研发指南普遍要求双方已有稳定合作基础,而这类互访正是基础的来源。
以上为据科技部 2026 年度两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及第一批人员交流计划指南公开文本摘录的指南方向,项目立项以科技部正式立项通知为准;本机构不参与指南编制,亦不就立项结果作任何承诺。案例仅用于说明政府间科技合作的常见结构,与本机构不存在隶属、合作或背书关系;本机构的跨境业务以商业合同方式承接技术贸易与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依托共建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与联合实验室网络,推动技术研发合作、标准互认与市场准入,为多边框架下的技术贸易与投资合作提供专业咨询、资源对接与落地执行。
面向 RCEP 区域开展跨境技术服务、离岸研发与国际服务贸易,协助中小企业利用区域累积规则与原产地政策进入成员市场。
以香港为海外资源对接窗口、大湾区运营中心负责区域落地执行;依托 CEPA 框架与区域协同政策,打通跨境服务贸易的制度壁垒。
立足北京,与京沪苏浙等地知名高校院所、重点领域实验室、创新中心和科技领军企业合作,开展中试熟化、离岸产业孵化与投融资促进。
我们在年度报告中按「自建分支机构、合作共建分支机构、联络站点」三类口径统计渠道建设,分别记录国内外新增与累计数量。渠道不是名片上的地址,而是能否在 48 小时内找到一个能办事的人。
| 渠道类型 | 包含形态 | |
|---|---|---|
| 01 | 自建分支机构 | 分公司、分中心、办事处 |
| 02 | 合作共建分支机构 | 与高校、院所、园区、企业共建 |
| 03 | 联络站点 | 境外联络点、合作网络节点 |
| — | 统计维度 | 境内 / 境外 · 新增 / 累计 |
京科发〔2024〕12 号有效期 3 年,覆盖第六至十二条共七个支持方向。我们把它们整合为八项可交付的业务(技术出海按两类标的拆分):每项都明确了客户、动作与交付物,政策补助是客户申报可得的收益放大器,而不是服务本身。
面向持有国内发明专利、准备进入海外市场的科技企业:海外应用可行性评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衔接、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建议、国际发明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布局建议、申报材料组织。
自建、并购、合资三条路径的可行性比较与落地:注册地选择、国际发明专利申请规划(满 1 年需 1 件以上授权)、实验场所与科研条件配置、申报材料组织。
为园区、孵化器与创新中心持续促成国际技术转移与跨境孵化项目,项目出海与在京转化落地双向推进;近 3 年 10 个以上是政策申报门槛,也是我们的工作台账。
面向在京外资研发机构:研发创新中心按研发投入同比增长量 5%、开放创新平台按投资额 5%,加计扣除与审计报告两条口径的测算与申报材料准备。
为国际科研机构、初创公司与行业隐形冠军首次在京设点:登记注册、固定办公场所、政策申请与本地创新生态对接(港澳台地区机构参照执行)。
面向大学科技园、特色产业园与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合作工作方案设计、境外政府机构/园区/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的缔约对接(近 3 年 10 家以上为申报门槛)与申报材料组织。
中关村论坛海外平行论坛与常态化系列活动(按认定经费 50%)、重点国际学术会议、组织企业赴境外知名展会参展——策划、邀约、评审材料与成果转化全流程。
面向高校院所与学会协会:新刊创办(按创办总费用 70%、3 年逐年考核)与强刊提升(3 年 300/200/100 万元退坡)的申报辅导——投审稿系统、编委组建与国际出版发行规划。
政策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京科发〔2024〕12 号,2024 年 8 月 27 日印发,有效期 3 年)。各业务交付边界与报价以书面报价单及合同为准;支持方向、额度与条件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我方不承诺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