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7月2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7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5.评审立项。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揭榜方解决方案进行评审,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择优遴选解决方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安徽省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书》(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2.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发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3.揭榜方与发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择优遴选揭榜项目。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金上浮20%。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省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剩余省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报推荐要求
1.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对接揭榜联系方式:安徽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省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孙菲,0551-65370097;省科技厅资管处杨志发,0551-64691013;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