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压实“揭榜挂帅”单位主体责任。牵头揭榜单位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购买、委托代写申报书或提供虚假材料。成功揭榜后,单位要落实法人监管和科研诚信责任,制定规范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及日常监督检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攻关期间,项目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不予修改调整,技术总师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五)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名义向有关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举报。涉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项目,揭榜前请与市科技局联系。
七、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5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一)榜单及市科技局审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党馨,022—58832853。
(二)项目资金预算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张兵,022—23519145—722。
(三)系统技术支持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王欣宇,022—23106167。
(四)科研诚信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杨金莉,022—24412748。
(五)总体安排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姜硕,022—58326710。
附件: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榜单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