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53 2100 2012

Email:ceo@lianyun.wang

Beijing Four Sentences of Heng Q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横渠四句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政策 | 甘肃省科技厅印发《甘肃省科技成果评价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560天前 | 2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具备完善的科技成果评价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业务、财务管理)、健全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受理、评价、异议处理)和质量控制规范;


(六)近五年来从事过项目、机构、人才、成果等评估评价工作。


第九条 评价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认定:


(一)拟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相关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考察;


(三)评审结果经公示,认定为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条 评价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制定评价机构内部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实施方案;


(二)贯彻落实评价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机构自律和行业约束,接受监督和评估评价,健全利益关联回避制度;


(三)参加科技成果评价业务培训,配合做好相关评价管理工作;


(四)严格按照《评价办法》和本细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五)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科技成果评价结果,公正处理并反馈委托方的异议申请;


(六)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备案评价报告,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出具正式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 评价专家是指在省科技成果评价专家数据库中收录的技术专家、财政金融专家和管理专家,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职业诚信;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及规定;


(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且在岗,熟知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四)技术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政金融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专家为行业或部门从事专业管理的人员。


第十二条 评价专家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评价工作,对所提出的评价咨询意见和结论负责,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接受评价机构聘请参与有关科技成果评价活动;


(二)接受有关业务培训与监督,配合行业服务机构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


(三)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书,遵守保密协议和纪律规定,不得将评价信息与资料擅自外传、发表或转交他人,获取非正常利益。


第十三条 专业评价人员是指在省科技成果专业评价人员数据库中备案的技术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职业诚信;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科技成果评价政策及规定;


(三)从事评价管理或技术工作满1年且在岗,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经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独立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