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面临的总体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有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也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
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活跃,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深入渗透到经济社会各领域全过程,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传统产业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数字经济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加紧布局数字经济发展,制定战略规划、加大研发投入,力图打造未来竞争新优势。
立足国内,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明确了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作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对推进数字技术创新、深化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中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网民数量、数据资源、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球领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将催生更大规模、更加多元的内需市场,将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无限可能。还要看到,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个别国家为维护自身科技垄断和霸权地位,遏制打压我国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我们必须把数字技术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发展的竞争力和持续性,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
与此同时,我国数字经济还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基础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二是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对较慢。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还需深化,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困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三是数字鸿沟亟待弥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四是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还需完善。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度体系有待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尚在建设,既能激发活力又能保障安全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完善,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各类实施细则亟待出台,数字经济国际治理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还需完善,治理能力仍需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