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园区办法》)已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园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7号)进行了修订。
二、对象范围
本办法支持对象为登记、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登记、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三、主要内容
《园区办法》包含总则、支持内容及标准、项目组织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附则,共五章21条。其中第二章为主要支持内容,从支持建设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支持培育高质量产业生态2个方面,8个政策点为创新主体提供支持。
(一)支持建设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
一是支持高品质科技园区建设。围绕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产业定位,加强园区产业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提升园区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产业承载空间,促进园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
二是支持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发展。支持围绕园区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编制园区发展规划、打造高水平专业化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加强特色产业培育、引进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举办特色产业品牌活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营造国际化发展环境等,提升园区综合发展质效。
三是支持建设一流大学科技园。支持大学科技园加强与大学及所在区的联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打造高水平运营团队,建设专业服务平台,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和企业,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四是支持改造提升存量空间。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存量空间资源,优化调整低效空间资源,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进行改造提升,打造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发展的科技园区。
(二)支持培育高质量产业生态
一是支持创业服务机构梯度发展。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建设和培育标杆型孵化器,促进一流孵化人才牵头组建专业化团队,搭建开放式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升级发展,推动创业服务机构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和区域特色,壮大高水平孵化服务队伍,持续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及优质项目。
二是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培育优秀科技型企业。支持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在孵企业的孵化培育机制,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服务力度,助力企业快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支撑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专业机构参与园区运营服务,开展规划编制、平台建设、产业促进、人才引进、招商服务等工作,广泛引入产业要素资源,不断提升园区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园区发展质效。
四是支持企业在园区落地发展。支持企业按照中关村示范区分园主导产业定位,入驻分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活动。
四、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目标牵引,引导和推进各类资源全链条布局空间载体、全要素向园区集聚、全方位服务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政策衔接,与我委近两年来印发实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指导意见、特色产业园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大学科技园改革创新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不断提高园区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