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ceo@lianyun.wang
10.打造国家技术转移河北(正定)中心。依托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打造线上线下、展示交易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相结合的全链条国际化平台,构建全省统一、覆盖省市县三级、联通京津冀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建立项目需求库、成果供给库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设立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与上交所、深交所共建路演分中心。平台实现的交易成果优先获得河北省天使投资基金、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
11.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建设与引进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向省内企业转移的科技成果,按不高于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50万元,其中,对促成成果交易做出实际贡献的技术经纪人应按照不低于补助资金的30%予以奖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按其技术合同登记额的1‰给予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20万元。
12.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建设、认定一批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广泛开展专业化、职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对每个基地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给予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加快培育发展技术经纪服务行业,探索设立初、中、高级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将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范围。
13.做强“科技成果直通车”品牌。将“科技成果直通车”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常设载体,搭建国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与高质量科技企业的精准对接平台,构建围绕成果转化不同阶段开展差异化支持新模式,按专业或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系列展会、路演、对接活动,对接成功的成果优先列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予以支持。
四、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载体
14.加强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将研发作为产业、技术作为商品,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技术研发体系,打造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产业发展的推进器。依托研究院,设立产业技术研究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基金,鼓励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
15.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仪器设备等服务。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多层标准厂房、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购买多层标准厂房、孵化器房屋的企业,可以分割转让对应的房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