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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ur Sentences of Heng Q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横渠四句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872天前 | 3357 次浏览 | 分享到:


16. 打造科技成果产业化高地。将省级以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载体,建设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阵地。围绕发展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引导科技成果对接地方特色产业需求,培育认定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有新增长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积极发挥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作用,在示范区内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基地,提供技术集成、中试熟化与工程化服务,打造承接京津成果转移转化的载体平台,与科技部和京津创新资源集成联动,争取重大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落地转化。


17.强化雄安新区引领带动作用。集成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推动雄安新区在体制机制、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构建、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收益分配改革、科技金融结合等工作,开展国家科研管理“绿色通道”改革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模式。


五、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金融支撑


18.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群,实现全省全覆盖。建立天使投资奖励制度,对于股权管理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在全省各市、国家级高新区建立专业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金融咨询服务。与上交所等共建常态化合作平台,开展融资对接、科创企业培育活动。支持银行开发科技信用贷金融产品,完善“科创贷+风险资金池”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险种,对投保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给予保费金额50%的补助。


19.探索建立联拨联投机制。推动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经费与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现联动,对国家、省级科技计划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在产业化过程中,省属科技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优先给予支持,形成财政资金与股权投资联合支持机制。


20.加大科技创新券投放和支持力度。简化兑付程序,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用券额度,把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范围拓展至京津及全国优质科技研发资源。促进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购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检验检测、成果评估等服务, 按照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合同金额的最高50%兑付创新券,对于使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按使用费用的最高100%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