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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超越市场:论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460天前 | 151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使用权转移:把高校院所变成“外挂”研发力量

前面提到,实现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是把技术要素的所有权转移到企业。但科技企业的壮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来看,最优秀的人才、最高级的仪器设备,还是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里。对于这一块,自然不能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将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直接转移给企业。上世纪90年代的科技体制改革,我们曾将一大批应用导向的科研院所直接推入市场,但效果如今仍有争议。所以,更为稳妥的,是探索不涉及所有权转移,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将科研资源的使用权转移给企业,也就是“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政策路径。就是把高校科研院所变成企业“外挂”的研发机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以为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就是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通过把传统公立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和设备转移到产业技术研究院这样的平台上,实现这些资源不属于企业,但能够为企业所用。除此之外,在具体措施方面,还包括: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从事企业需求导向的定制研发;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支持创办产业学院和企业大学;大力发展各类研发共同体或创新联合体等。


(三)科技成果转化:构建产业化的体系能力

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来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占据主导性的思路。相应的,在任务层面,则就涉及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科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改革、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理人培育,以及小试中试等产业化设施条件的打造。需要注意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高校科研院所内有多少有潜在市场价值的存量科技成果,一个是有没有专业化的、成体系的产业化软硬件设施和配套制度支撑。在此,本文表达对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主路径的隐忧。本文认为,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经过多年挖潜,同时我国产业存在广泛的、迫切的转型升级需求的情况下,不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主要政策模式,而是应当将需求导向的研发作为主要政策模式,或者至少“供给推动”和“需求拉动”两条腿走路。在科技项目立项的时候就充分考虑市场需求,是一种更为精准和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策略。同时,在产业化条件的打造上,除了制度性条件的创造(当前有重政策激励、轻服务能力的倾向,再大的利益激励,缺乏足够的能力转化,也是空头支票),更多的是需要有专业化、体系化的能力和设施,其中专业化的能力,还要比设备设施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