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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采取事前补助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分类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会议组织、人员交流等。
1.对于中关村论坛有关活动,以后补助方式,按照不超过活动认定经费的50%,分类予以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于重点国际会议活动,以事前补助的方式,按照会议活动国际化程度与链接国际资源能力、国际嘉宾比例与国际影响力、会议规模及青年学者比例等情况,予以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对于组织企业参展,以后补助方式,按照展览活动国际知名度、动员企业数量及规模、参展成果等工作成效,予以不超过3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支持高水平国际科技期刊建设。
(一)支持内容
支持本市各类创新主体发挥本市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提升本市国际科技期刊的学术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支持条件
1.新刊创办:支持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单位,围绕新兴交叉和战略前沿领域,国内期刊空白学科领域,国际大科学计划等创办新刊,加大期刊布局,扩大本市国际科技期刊规模。
2.强刊提升:支持具有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期刊快速成长。提升期刊发文量、国际投稿量、影响因子、学科排名、总引频次、国际重要数据库收录情况等指标,逐步建立期刊品牌,以品牌建设带动期刊发展。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采取事前补助方式予以分类支持,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搭建投审稿系统,组建编委会、编辑部,国际出版发行,版面设计与宣传等。
1.对于新刊创办,根据期刊总体发展情况,采取事前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实施期为3年,逐年考核。按照不超过期刊创办总费用70%的比例,予以不超过8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于强刊提升,根据期刊基础、发展规划、目标成效,采取事前补助方式分3年予以退坡支持,逐年考核。第1年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期刊建设总预算的50%;第2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期刊建设总预算的30%;第3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期刊建设总预算的20%。
第三章 项目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支持资金申报采取公开征集与“达标即享”等方式。
第十四条 项目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以下环节:
(一)发布通知
项目申报通知应明确项目申报条件、流程、期限等相关要求,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
(二)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原则上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或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形式填写并提交客观真实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