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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Four Sentences of Heng Q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横渠四句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
来源: | 作者:4SHQ | 发布时间: 161天前 | 8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科技奖励。作为各级科技奖励评审的参考依据。

(五)项目管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的参考依据。

(六)评审立项。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科技成果评价结束后,评价委托方应于半年内在科技行政部门进行成果登记。科技行政部门对评价筛选的成果优先纳入成果库,定期发布成果推广清单。

第十三条 评价方应强化自律、规范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接受业务和科技行政部门的监督,提升评价活动的公开透明度。

第十四条 评价方应妥善处理评价委托方或其他相关方关于评价报告内容提出的疑问、异议或申诉。评价报告中的信息应当可溯源。

第十五条 对提供虚假评价结果、泄露技术和商业秘密、存在影响或干涉评价公平公正等违规行为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指引2024年7月25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第十七条 本指引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附件:

1.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条件要求

2.科技成果评价团队人员条件要求

3.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

4.山西省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5.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科学价值(2024版)、技术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

6.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指标权重参考


附件1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

(二)具有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相应专职人员和评价人员,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技术、产业、管理、财务专家库。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的从事科技成果评价的制度、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规范等。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

(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无科研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七)兼营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或组织除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外,应设有独立的科技成果评价部门,配备专人履行科技成果评价相关职责。

(八)行业服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科技成果评价团队人员条件要求

(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正、廉洁、保密等纪律要求。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和本指引。

(三)具备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能力。

1.评价专家在评价成果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