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城市科技与精细化管理“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科技支撑工作,强化智能建造、养老助残、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的新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共同征集科技攻关项目,本次征集采用“揭榜挂帅”形式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次科研攻关项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域科技需求,会同相关市级职能部门在深入实践调研,经过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凝练形成榜单任务,向社会发榜征集揭榜团队,并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1.项目均需由企业牵头组成揭榜团队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每个揭榜团队的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且均需为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各参与单位需具备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符合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的科技信用评价等级要求。
2.企业需与高校、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成创新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揭榜攻关方案需对榜单任务需求全覆盖,具有科学、合理、明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考核指标,且应用示范具备可行性、保障性;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1〕1822号)有关要求,配套经费与市级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揭榜团队对任务分工、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并突出榜单任务目标,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关;项目任务执行要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揭榜立项后,揭榜团队须签订“军令状”,对考核要求、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揭榜团队设负责人1名,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4.揭榜团队项目攻关取得的科技成果需在联合发榜部门承认或指定的真实场景下进行测试,揭榜团队能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示范应用中的产品装备提供不少于2年的后期维护服务;项目验收将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联合发榜部门通过现场验收、用户体验与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在真实应用场景下开展,充分发挥最终用户作用。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