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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登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评价信息填报相关工作已启动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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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登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信息填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技术经理人:
为促进北京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及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的运用和推广,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京科发〔2022〕13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方案》(京科发〔2022〕18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登记工作,已登记机构、经理人2023年度业务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4年度登记工作
(一)登记条件
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登记办法》第七条):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3.有专职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4.有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5.主要业务范围:(1)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2)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3)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4)提供小试、中试、工程化、概念验证、技术标准、测试分析;(5)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技术孵化等服务;(6)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7)促进国际技术转移合作,积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活动;(8)其他有关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动。
申请登记的技术经理人应具备的条件(《登记办法》第九条):1.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2.具有1年及以上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历。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应的能力要求和知识要求,具备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能力。4.参与或促成1项及以上技术转移或科技成果转化。
(二)登记程序
1.登记注册与填报。请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进行登记与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个人身份进行登记的)登录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窗口(网址附后)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逐项填报,完成后进行提交。技术转移机构申请登记时,一并提交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信息,方可完成登记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