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以技术创新中心、研究院为主。其中,研究院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6类,包含以下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 1:受托开发
即科研院所传统技术服务模式,研究院仅承担部分环节的研发工作,并收取固定的技术服务费,不承担经营风险,其他工作和风险,均由委托方承担。
商业模式 2:技术转让
相比模式1,研究院需自行完成立项论证和前期研发,并在取得一定研发成果后进行技术转让,因而承担了一定研发风险和经营风险。但实践中,多数院所往往是在已有纵向课题成果或军品研制成果基础上延伸发展的。
商业模式 3:项目入股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通过股权收入形成持续性的经济回报。虽然从研究院承担工作与模式2相同,但已跳出科研院所传统的“四技服务”模式。这种模式在转制早期独立使用的比较多,但近年,大部分是与其他商业模式结合起来使用,以保障入股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稳定收益回报。
商业模式 4:委托产销
相比模式3,向产业链后端进行了业务延伸,研究院承担绝大部分的研发工作和生产销售的综合管理工作;同时,委托外包服务机构开展研究,并与企业合作完成产品生产和销售。这种模式在医药行业为主。
商业模式 5:委托销售
相比模式4,全部生产工作也由研究院完成,实现向产业链后端的重大业务延伸。在合作环境和产品属性适宜情况下,该模式能有效规避科研院所营销能力普遍偏弱的缺陷;类似模式(产品分销、产品代销等),规避效果虽不及该模式,但在其他行业院所中运用更普遍。
商业模式 6:产品直销
研究院承担几乎全部工作和经营风险,并获取绝大部分经济收益,该模式是研产销一体化模式,也是大部分科研院所最期望实现的一种商业模式。
④、与中试平台相比,中试就是产品正式投产前的试验,即(pilotscale experiment)中间阶段的试验,是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企业在确定一个项目前,第一要进行试验室试验;第二步是“小试”,也就是根据试验室效果进行放大;第三步是“中试”,就是根据小试结果继续放大。中试成功后基本就可以量产了。中试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环节,成果产业化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中试的成败。科技成果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需要建立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业化考验。
概念验证是中试的前方环节,即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先进行概念验证,再进行中试。该观点在很多官方解释中也有体现:概念认证被认为打通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