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美、英、日、新西兰四国外交部门科技顾问联名发表文章《科技外交:内部务实的视角》,提出了科技外交第二个概念框架,界定了科技外交的三个新内涵:(1)直接满足国家需求的行动(国家安全、软实力、经济增长、科技发展等);(2)解决跨境利益的行动(国际标准制定、环境资源治理、新兴技术治理等);(3)满足全球需求和挑战的行动(海洋、太空等全球公地治理等)。换言之,科技外交的具体实施,被理解为直接满足国家需求的外交政策,依赖于旨在解决跨境利益的国际计划,而其理由取决于将科技外交活动转化为满足全球需求和挑战的集体倡议。这一新的科技外交概念框架,不再片面强调“科技外交即象征善”,不再强调科技外交应对全球挑战的叙事,开始强调推进国家利益时国内不同政府部门机构的责任归属,为西方国家在大国竞争下开展以科技打压、制裁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外交战略转变提供合理性和政策框架。 2.如何开展科技外交服务于西方国家应对大国竞争,是第二个框架的主要出发点 在这样的政策需求推动下,美国科学促进中心出版的电子期刊《科学与外交》2022年第1期刊出专门探讨大国竞争背景下科技外交如何适应新兴技术对国际秩序带来影响的特辑。该刊主编、美国前国务卿科技顾问威廉·科尔格拉齐尔(William Colglazier)等呼吁学者根据新的科技外交概念框架,探究新兴技术与大国竞争交织背景下如何实现西方国家的战略目标。很多西方科技外交官员和学者在文章中强调科技外交的国家安全诉求,呼吁将西方价值观嵌入在科技外交实践中,敦促西方科学界与国家安全界加强对话,以寻求 “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促进国际科学合作间取得平衡”。实际上,西方国家近年来提出的“数字威权主义”“研究安全与完整性”“基于信任的数据流动”等,这些话语正是这种转变的体现。 发达国家界定的两个科技外交概念框架具有不同的内涵,反映了西方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国际战略需求。因此,科技外交的话语只是西方国家参与全球事务中运用科技力量的行为总结和实现战略目标的工具,最多是世界政治与科学技术之间一系列互动的参考框架。(完)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亚非发展研究所、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前身《亚非纵横》